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近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正式试点。这是我国针对离岸业务发布实施的第一条税收优惠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意味着我国对离岸税制的探索和实践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今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介绍,对离岸贸易印花税进行免税,可以减轻离岸贸易的税收成本,有利于我国本土离岸贸易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吸引其他国家的离岸贸易公司到我国注册开展业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受益于离岸转手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政策,企业预计一年就能享受税收优惠800万元左右。”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总监付铁说,“这项政策降低了经营成本,让我们对扎根自贸区、奋力谋发展更有信心。”
据了解,政策出台后,上海税务部门一方面及时制定征管公告以及后续管理方案,梳理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从事离岸贸易企业的概况和交易规模,摸清企业适用政策的难点堵点,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机制。另一方面,会同上海市财政、市外汇管理部门、相关自贸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政策解读,推进政策直达快享。
“这次试点是离岸贸易税制的探索和突破,有利于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助力浦东打造‘五个中心’核心区。浦东税务部门将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宣传辅导,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同时,我们也将通过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推进离岸税制研究提供实践样本。”浦东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瑱说。
(编辑:王星)
凡本网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企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10-6871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