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海南省委宣传部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于1日起正式施行。
海南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平生表示,随着海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海上活动日益增加,船舶数量不断增多,特别是海上防控面大、目标监控难度大,封关运作的压力和风险并存,在此种背景之下,加强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的通航管理,尤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来往船舶的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
办法充分考虑了封关运作的要求和船舶运输来往的自由便利,重点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完善船舶通航管理协调联动治理机制,划定港口公用锚地、非设关地锚地、船舶停泊区;二是明确农业农村、旅游文化、交通运输、海关、海警、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管理协作、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升船舶通航效率,防控船舶走私风险;三是明确船舶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报告内容,规范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和活动的行为,指出了船舶、人员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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