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拉开了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第二阶段的序幕。
业内人士分析称,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一阶段降低了公募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第二阶段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持续完善证券交易佣金分配制度,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
根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不得通过证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费用,且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其他类型基金产品通过证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的两倍。
规定在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方面,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同时,规定明确了券商交易模式和租用交易单元模式并存情形下交易佣金分配比例要求。
有业内人士以2022年数据进行测算,规定实施后,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
同时,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监管执法更加严格,从而让投资者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在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方面,规定明确,严禁将证券公司选择、交易单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与基金销售规模、保有规模挂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证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与证券公司进行利益交换,严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层面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规定实施,将全面加强公募基金证券交易监管,引导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交易佣金,优化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等要求;同时,推动证券公司加强交易单元出租、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强证券交易服务能力、研究服务能力建设,在证券交易、研报解读、跟踪研究等方面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有利于推动证券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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