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了解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期组织开展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陕西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齐抓共管、推进保护修复、严格执法监管,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秦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目前,秦岭核心保护区98%、重点保护区77%、一般保护区22%的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占秦岭总面积的45%。完成169个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417.3公顷。持续推进尾矿库治理,尾矿库数量比2021年减少56座。加快秦岭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与四川省、甘肃省共同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今年动态台账纳入的108个问题已销号备案47个。依法取缔秦岭范围农家乐1252家,整改提升2551家。56座整改类小水电站、126座正常生产矿山全部接入视频综合监管系统,持续加强“空天地网”一体、信息化网格化结合的监管体系。
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开展河流周边涉金属矿产污染专项治理,查处非法采砂行为484起。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秦岭范围5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汉江、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此外,陕西还加快绿色转型,修订产业准入清单。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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