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的通知》,明确了旅游民宿集聚区的申报主体及范围、数量、遴选推荐标准等内容。
通知明确,旅游民宿集聚区的申报主体为行政建制乡镇,重点依托景区化村庄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集中连片打造,创建范围限定在一个行政乡镇区域内。申报创建数量每市不超过2个,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每区1个(不占各市名额)。
通知还明确了遴选推荐标准,包括精品民宿聚集优质发展、资源丰富、环境设施良好、文化和旅游相关业态丰富、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合理4方面。
通知强调,加快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建设,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今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旅游民宿集聚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22年全省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16个以上,突出旅游民宿集聚效应,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
(编辑: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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