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台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稳定就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的增值税减免、所得税减免和金融支持等政策,在2021年得到延续。不过,在后疫情时代,进一步减税降费的空间有限,而市场需求下降冲击体现出持久性。因此,为提高中小企业的就业承载力,除优化现有的扶持政策外,还需实施提振市场需求的政策。
一、各类规模的中小企业都吸纳大量就业
根据增值税的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可以按照年营业收入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上)、小型(年营业收入120万至500万)和微型(年营业收入120万以下)三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于2020年8月和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影响的调查。调查数据表明,在中小企业中,这三类企业的数量占比分别为11%、17%和72%,而员工人数的中位数分别为29人、11人和5人。由此可以得到,这三类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占比分别为37%、22%和41%。
微型企业主要通过企业退出和进入来影响就业。在微型企业中,计划停止经营或已经停止经营的企业占比为25%;在小型和中型企业中,该占比分别只有14%和9%。在计划停止经营或停止经营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都计划再创业。对于微型企业,再创业的比例为85%,高于小型企业的78%和中型企业的77%。由于微型企业基数庞大得多,这类企业的退出和进入行为对就业的影响更大。
中型企业主要通过调整员工人数来影响就业。中型企业中计划裁员或者已经裁员的企业占比为23%,高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17%。与此同时,中型企业中计划扩招或者已经扩招的企业占比为19%,高于小型企业的11%和微型企业的10%。由于中型企业的平均员工人数更多,这类企业的裁员或扩招行为对就业的影响更大。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起到稳定就业的积极作用
为应对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我国出台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四项:减免或者延期缴纳税费,提供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提供水电、场地租金等补贴,以及延长贷款期限或者提供优惠贷款。对于这四项政策,回答得到政策支持的中小企业占比分别为30%、23%、10%和8%。中型和小型企业中回答得到政策支持的占比略高于微型企业。
获得政策支持的微型企业,具有更低的退出比例和更高的再创业比例。与没有获得政策支持的微型企业相比,获得税费减免或者延期缴纳支持的退出比例为20%,要低8个百分点,再创业的比例为88%,要高4个百分点;获得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的退出比例为17%,要低11个百分点,再创业的比例为85%,基本相等。
获得政策支持的中型和小型企业,具有更低的裁员比例和更高的扩招比例。与没有获得政策支持的中型和小型企业相比,获得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的裁员比例为10%,要低13个百分点,扩招比例为14%,要高5个百分点。
三、市场需求下降或将限制中小企业承载就业的功能
市场需求下降成为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主要困难。有40%的中小企业回答面临需求下降问题。相比之下,回答经营成本高(企业负担重)、融资难或同业竞争激烈的中小企业占比分别只有21%、13%和21%。从营业收入来看,2020年上半年同比下降的企业占比达到66%,2020年第三季度同比下降的企业占比仍然高达49%。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面临的市场需求环境基本一致。
从需求端着手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还比较缺乏。现有的扶持政策集中于解决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和融资困难。在2021年,制度性减税政策得到延续。主要包括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实行1%的征收率,以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等。同时,在金融政策方面,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保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以及降低实际贷款利率等。这些减税降费政策能够继续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但是,受到财政收支的约束,进一步减税降费的空间有限,而市场需求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市场需求下降和就业之间存在不良循环。市场需求下降导致中小企业对劳动要素的需求下降,进而降低这部分居民的收入;居民收入不足,又会反馈为市场需求下降,进而又导致中小企业对劳动要素的需求减少。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居民收入,特别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造成较大的冲击。这是中小企业市场需求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通过促进居民消费来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进而促进就业,成为一条新路径。
四、政策建议
中小企业吸纳了最大比例的城镇居民就业。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企业负担和资金流动性冲击,已经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并且起到稳定就业的作用。不过,新冠肺炎疫情对需求下降产生的冲击更加持久,而这方面的扶持政策还比较欠缺。因此,通过扶持中小企业来稳定就业,除了延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财税和金融政策外,还需大力刺激市场需求。
首先,提振消费者信心,增强市场需求。对于低收入居民,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可以采取负所得税、消费券、消费补贴等的方式,抵消新冠肺炎疫情对收入造成的负向冲击。对于中高收入居民,可以鼓励企业根据产品特征,采取促销、客户体验等方式,引导消费者释放需求。
其次,优化现有的税费减免政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政策效果表明,提供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成本补贴能够较好的稳定中小企业就业岗位。在增值税和所得税减税空间不断缩小的情形下,可以减少中小企业用工方面的费用,比如降低社保缴费、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等,以降低用工成本,促进就业。
(作者: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李涵,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 蒋涛)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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