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规聘用、审代勾连等行为,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规聘用、审代勾连等行为协同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中所称的“协同治理”,是指将违规行为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协同约束措施的统称。
《办法》显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违规聘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辞去公职、退休人员,并存在拖延、拒绝纠正其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存在审代勾连行为,以行贿等严重影响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公平公正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应当列入黑名单的其他情形。
根据《办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下列协同约束措施。如: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适用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限制其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各类项目、专家人才推荐、评优评先等。对于同时存在行贿等严重情节的,按照《商标法》第六十八条、《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或者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等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因违反该《办法》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列入时间一般为12个月。列入时间超过6个月,并采取切实措施纠正其违规行为、保证守法经营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可将其移出黑名单。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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