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南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是影响民营企业创新活力的一个重要问题。会上,河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介绍法院在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
李志增介绍,知识产权涉及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省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为企业创新驱动保驾护航的能力水平。起草并经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河南法院《落实〈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印发《建立河南省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为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多元化解决机制。全省三级法院均设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相应审判机构,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
根据河南是农业大省,涉农知识产权占比较大等特点,加强知识产权专项司法保护。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共有11件案例入选最高院发布的全国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产生良好反响。出台服务保障中原农谷的14项措施,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河南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发布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系列活动,发布典型案例,以主动型、服务型、高效型司法回应河南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需求。
以严格保护理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既判处有期徒刑等主刑,也判处罚金等附加刑,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比如在审理陈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判处罚金合计3500余万元。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做实严格保护。
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在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发布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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