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出台,能源行业进入监管新时代

来源:  企观国资       作者:詹碧华      发布时间:2024-11-13 15:10  |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下称《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能源管理即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业内人士表示,《能源法》的出台,不仅对中国能源产业产生深远影响,也将为全球能源格局的变化增添新的维度。随着《能源法》的实施,中国能源行业将迎来更加法治化、市场化、绿色化的发展环境,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填补立法空白

《能源法》作为中国首部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其出台历程可谓历经艰辛。从起草组成立到最终表决通过,历时近20年,经过多次审议和修改,最终形成了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能源法》的出台,不仅填补了中国能源领域长期以来缺乏“母法”的立法空白,更为中国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条,涵盖了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该法明确规定了能源的定义和范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体现了中国对能源多元化发展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能源法》在总则中明确指出氢能也是能源的一种,这意味着氢能将作为能源属性,享有规划、开发、利用、应急和储备的权责。这将有助于推动氢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保障能源安全

《能源法》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其核心目标。

在全球能源格局深度调整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面临着能源供需矛盾、能源安全挑战以及绿色低碳转型等多重压力。《能源法》的出台,正是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推动中国能源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能源法》的内容来看,这部法律不仅涵盖了能源领域的各个方面,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视和对能源安全的保障。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这一转变反映了中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对可再生能源日益重视的态度。

在石油方面,《能源法》提出要提升国内石油和天然气的供应保障能力,强调规模化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将在页岩油、页岩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开发上加大力度,推动技术进步和产量提升。同时,这也预示着在全球油气投资环境愈加复杂的背景下,中国将努力实现能源自给自足。

《能源法》还明确倡导多元化的能源供应结构,强调节约和效率,这对石油行业将形成直接影响。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与消费结构,促进清洁低碳发展,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另一方面也鼓励石油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寻求转型,如通过提供低碳技术和服务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

激发市场活力

《能源法》明确提出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将打破区域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能源市场活力。

在能源市场体系构建方面,《能源法》第四章专门讨论了能源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投资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市场发展。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增加市场竞争,提高能源供应的效率和可靠性。

在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改革方面,国家将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性业务的监管和调控,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公平参与竞争性业务,提高能源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全国统一能源市场建设方面,《能源法》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推动建立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的市场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拓展交易方式和产品范围,完善交易机制和规则。

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能源法》还强调了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特性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这有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高能源结构的绿色化和低碳化。

随着《能源法》的实施,中国能源市场将迎来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各类能源企业将在法治的框架下公平竞争,通过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能源市场的开放也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推动能源行业的多元化发展。

助推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能源法》明确提出,要加大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这些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等。通过科技创新,能源行业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发展。

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面,《能源法》明确指出,国家将制定鼓励和支持能源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在重点领域方面,《能源法》强调,国家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氢能开发利用以及储能、节约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在政策支持方面,《能源法》提到,国家将制定和完善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能源科技创新。

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能源法》表明,国家将建立重大能源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重大能源科技基础设施和能源技术研发、试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在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方面,《能源法》指出,国家支持依托重大能源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推动产学研以及能源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

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面,《能源法》规定,国家支持先进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应用,推动能源生产和供应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以及多种能源协同转换与集成互补。

在人才培养方面,《能源法》强调,国家加大能源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培养能源科技高素质专业人才。

推动低碳转型

《能源法》明确提出了要坚持能源结构的调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推动能耗的双控制度向碳排放的双控制度转变等。同时,法律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氢能等的开发利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例如,规定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方面,《能源法》提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在储能和氢能发展方面,《能源法》鼓励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能源法》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多能联供综合能源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提高终端能源消费的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

在绿色能源消费方面,《能源法》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本文为企业观察报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编辑部)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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