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现诚招直辖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广告运营代理商。拟在上述区域设立《企业观察报》地方运营中心,由广告代理商负责《企业观察报》报纸、官网、两微的广告业务运营及报社的经营项目运营。
有关条件如下:
一、直辖市综合代理
1.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在传媒行业从业3年以上;经营范围包括广告代理、制作、发布。
2.熟悉当地广告市场和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报纸、融媒体运营广告经营经验,市场开拓和市场驾驭能力强,拥有本地行业客户资源优势和突出的客情关系,具备较强的营销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能力。
3.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开展广告代理业务的办公条件,拥有成熟的报纸和融媒体广告销售、策划、运营人员,公司员工人数不少于50人。
4.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回款能力,能自主承担广告代理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5.认同并接受《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
6.与区域国资国企系统有良好关系优先。
二、省会城市广告代理
1.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在传媒行业从业2年以上;经营范围包括广告代理、制作、发布。
2.熟悉当地广告市场和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报纸、融媒体广告运营经验,市场开拓和市场驾驭能力强,在省会城市拥有本地优势客户资源,具备一定的营销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能力。
3.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展广告代理业务的办公条件;拥有专业的媒介、策划人员、广告销售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公司员工人数不少于20人。
4.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回款能力,能自主承担广告代理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5.认同并接受《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
6.与区域国资国企系统有良好关系优先。
三、地市级区域广告代理商
1.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在传媒行业从业2年以上;经营范围包括广告代理、制作、发布。
2.熟悉当地广告市场和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报纸、融媒体广告运营经验,市场开拓和市场驾驭能力强,拥有本地行业客户资源优势,具备一定的营销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能力。
3.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展广告代理业务的办公条件;拥有专业的媒介、策划人员、广告销售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公司员工人数不少于20人。
4.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垫付能力,能自主承担广告代理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5.认同并接受《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
6.与区域国资国企系统有良好关系优先。
联系方式:
手机:010-68719228 13801269759(微信同步)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中国建材办公楼50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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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关于《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观察报》(CN11-0279)创刊于2013年7月1日,是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管主办,专注于财经类报道的周报。
《企业观察报》以服务国资国企为根本宗旨,被国务院国资委认定为“国资国企自有舆论平台”。
2021年10月,企业观察报、企业观察报微博、企业思想家微信公众号入选国家网信办公布的最新《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企业观察报社核心业务是《企业观察报》及相关新媒体的出版和运营,拥有“企观”智库等多维度服务体系。报社运营有专业财经门户网站“企业观察网”(www.cneo.com.cn),拥有“企业思想家”“企观国资”“企观锐角度”等微信公众号,以及“企业观察报”新浪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账号,形成了有影响力的融媒体矩阵。
企业观察报创刊以来,依托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的大力支持,协同《国企》《中国石油石化》等媒体,形成服务国资国企专业能力,赢得了各级党政机构、国资监管部门、广大中央企业及各类企业的认可与关注。
在做好融媒体发展的同时,报社积极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已经成为国内一流的企业品牌宣传“一站式平台”,可以为企业客户提供媒体活动组织、公关策划、整合营销咨询、课题研究、舆情监测、商情研判、稿件SEO等综合信息服务,积聚沉淀了大量优质企业客户资源。
未来,报社将以“全媒化思维、平台化服务、多元化延伸”为发展思路,致力于构建“内容生产、公关服务、知识服务、智库服务、活动服务”等五大平台,向全媒体、多元化的知识服务商全面转型。
(编辑: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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